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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的函

  5.坚持融合发展原则。充分借助高新技术,实现传统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融合。促进农副食品加工业与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融合联动发展。促进农副食品加工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的配套融合。促进食品工业与信息化的紧密融合。
  6.坚持质量安全原则。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加工行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支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标准、进行规范操作,实施原料-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农加工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突破口,加速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到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基本建成产业聚集、带动有力、效益突出、全国领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
  1.企业规模与效益显著扩大。到2015年,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农加工企业达到6家,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大批亿元产值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形成3-5个具有农业总部经济性质的产业基地;加强上市培育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确保新增上市企业10家、力争15家,打造北京都市农业上市板块。
  2.农产品加工水平大幅提高。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70%以上,加工增值率达到220%以上,精深加工比重显著增加,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80%以上的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ISO、HACCP体系认证。
  3.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明显提升。积极培育高端、优质、安全的农加工产品品牌,提高高端产品比例,明显提升企业信誉;到2015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个(总数达29个),北京市著名商标30个(总数达142个),提高知名品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4.技术与装备水平持续更新。研制一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先进的农产品加工重大装备。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新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和广泛应用,技术与装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5.带动就业增收明显增强。优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布局,增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创业基地产业聚集、辐射带动能力。鼓励企业外埠投资建设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与大宗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稳定紧密的连接纽带;以农民专业化合作社为母体,积极发展社办企业,带动农民就地就业。
  三.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推进企业规模化
  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发挥首都信息、技术、服务等资源优势,开展多种方式合作,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聚集北京;支持领军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企业由区域型向全国型乃至跨国集团发展;支持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鼓励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原料基地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支持领军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以花卉加工、籽种加工、果蔬加工、肉蛋奶制品加工和饲料加工为重点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领域;鼓励领军企业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本和品牌等要素,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优质品牌;引导领军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建立和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做好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运营资本化
  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大力培育后备上市企业,加大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支持力度。建立企业上市资源库、中介机构数据库、投资机构数据库;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引导和支持银行对拟上市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小额贷款机构为拟上市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支持和鼓励担保机构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聚集区建设,推进布局园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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