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行政问责。
(四)继续深化“药房托管”改革,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促进药品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继续以“防腐、惠民、增效”为宗旨,深化“药房托管”改革,积极推进以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链运营管理服务外包为特征的改革。推进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集中托管采购改革工作。认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处方点评公示、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用药。继续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及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乱收费等问题。
(五)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织对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和中外合作办学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六)加强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和其他人事考试监管。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肃查处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巩固专项清理成果。继续对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清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督查。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对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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