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41号),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局,挂景宁畲族自治县中小企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县经济商务局是负责调节全县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县经济贸易局(挂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中小企业局、县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的职责。
(二)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产业协调管理职责。
(三)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我县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督。
(五)加强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监督节能降耗工作;强化资源能源执法管理,推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六)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