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与其合署)。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竞争上岗、交流、申诉、控告、辞退(辞职)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政府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审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我县人才引进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考录用和其他引进人才的审批工作;负责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库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才开发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的规划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高层次和紧缺急需等人才引进项目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招聘会活动;组织开展区域间人才资源开发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才专项资金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科室承担局人力资源市场方面的行政许可,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参与全县人才资源市场信息和企业人才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拟订我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监督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科与其合署)。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牵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和政策;参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县直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落实退休职工政治和生活待遇的检查督促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