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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开展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市律师协会考核:2012年2月20日至3月16日。

  2、各区、(县)司法局审查备案:2012年3月19日至4月10日。

  二、考核程序

  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先由各律师事务所按《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进行考核,然后按照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审核,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律师协会审查确定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公示后,再报送各区、(县)司法局备案。

  (一)律师事务所提出考核建议(2月13日至2月18日)

  由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出具考核建议,并送交律师本人阅签后,将《重庆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重庆市律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二)和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审核。

  合伙所、国资所应设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个人所由律所主任和政治协理员组成,考核工作会议应形成评议纪要存档留查。

  (二)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审核(2月20日至3月2日)

  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根据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予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本辖区律师年度考核情况按考核等次汇总后将《重庆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人一份)、《重庆市律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区一份及电子文档)和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报市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结果(交于市司法局4号楼一楼办证大厅)。

  (三)市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结果(3月5日至3月16日)

  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各区、县(自治县)律协分会报送的律师年度考核材料予以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四)公示(3月17日至3月23日)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律师协会将考核结果在西部律师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律师协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核,市律师协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五)区、(县)司法局备案(3月26日至4月10日)

  公示期满后,各律师事务所收齐本所律师执业证照统一交由各区、(县)司法局备案审查并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区、(县)司法局对市律师协会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建议市律师协会重新进行审查考核。

  (六)律师助理年度考核

  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助理的考核参照律师考核标准,并将律师助理年度考核建议与律师年度考核建议一并报送,市律师协会确定律师助理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各律师事务所收齐本所律师助理执业证照统一交于市司法局4号楼一楼办证大厅加盖“律师助理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称职标准

  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2、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4、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基本称职标准

  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三)不称职标准

  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暂缓年度考核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考核:
  1、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

  2、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3、所在律师事务所被处以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4、其他违反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的。
  暂缓年度考核的原因消失后,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并经市律师协会核准后补办年度考核及备案审查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领导,严把年度检查考核关,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律师事务所应对本所律师填写的登记表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律师助理年度考核的时间和程序参照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时间和程序执行。

  (四)《重庆市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重庆市律师助理年度考核登记表》、《重庆市律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和《重庆市律师助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可通过西部律师网下载,登记表须用A4纸打印装订,汇总表须用A3纸打印装订。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重庆市律师
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1年度)

  律 师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执 业 证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律师协会制
2012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律师执业证号

 

资格

证号

  

开始执业时间

 

文化

程度

 

专业特长

(最多可填三项)

 

律师专业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兼职律师所在单位

 

度工

作量统计

担 法

任 律

常 顾

年 问

(家)

(件)

(件)

(件)

 

解 咨

律 询

(份)

 

代 文

律 书

(件)

      

办  助

理  案

法  件

律  情

援  况

件 数

案卷编号

  

2011年度工作总结

         

律师

事务

所考核建议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律协分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1年度重庆市律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    )区县(       )律师事务所
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证号资格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专/兼职职称手机号码开始执业时间律所考核结果主管机关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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