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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全面开展第一季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全面开展第一季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安全环境,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第一季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2]76号)。根据商务部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商贸领域组织开展2012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如下通知:
  一、突出抓好重点关键环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一季度气温起伏大、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等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特别要加大对大型商超和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商贸领域各类展销活动等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火灾、踩踏等人员、财产安全事故。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单位要实施逐一重点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和后患。
  二、认真组织集中检查整改。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毫不放松地开展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开展电梯扶梯、电器设备、防护器具、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全面检查,集中查找存在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确定专人跟踪落实,重大安全隐患要停业整改治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进一步建立完善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落实商贸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总预案、商务主管部门预案与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指导商贸企业对主要、分管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引导商贸企业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季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迎接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新形势和新规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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