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中小企业和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404号)精神,请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08〕179号)和《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要求,尽快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做好2012年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落实工作
  请抓紧组织和督促申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企业,参照2011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个月内,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按照项目类别选择填报储备项目申请表,提出项目入库申请书;督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要求,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做好项目初审推荐工作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应结合本区市工作情况,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对本区市企业申报的项目,按照2011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入库。
  三、工作要求
  由于今年首次开展提前组织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区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项目入库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提高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成功率。
  青岛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企业技术改造和战略新兴产业类项目: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王辉  联系电话:85912658
  服务环境改善类项目:
  联系人:创业服务处  张春蓉 联系电话:85912830
  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联系人:融资协调处  杜民  联系电话:85912656
  委办公室 联系人:  秦建朋 联系电话:8591336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