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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全省煤炭经营资格证2011年度检查工作意见

  3、省局审查核准:从2012年3月16至4月底,省煤炭工业局进行审查核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上报的初检合格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核准意见。
  省煤炭工业局于1月16日至2月15日,组织省属煤炭经营企业年检工作。
  4、抽检: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各市年度检查进展情况,于2月16日起进行抽检,其中,对日照市、莱芜市、滨州市、济宁市、泰安市、聊城市和煤炭经营企业过百户的县(市、区),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检。
  5、处置:对年检合格的企业,省煤炭局予以合格登记。经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检为基本合格的企业,由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并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报省煤炭局审查。
  经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检为不合格、整改验收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省煤炭工业局不再组织审查,按不合格予以淘汰。
  七、加强对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度检查工作的领导
  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度检查工作,是规范和加强煤炭经营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依法行政,要制定严格明晰的程序与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检查任务。
  为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度检查结束后,省煤炭工业局将在《山东煤炭网》上公布年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予以注销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

  附件:
  1、《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2011年度检查表》;
  2、《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汇总表》;
  3、青岛市各区市送检部门及联系方式。

  附件1:
  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2011年度检查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工商注册号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煤炭经营资格证编码 
 注册资金(万元) 储煤场地面积(㎡) 企业性质 
储煤场地地址 经营方式 
质检设施(委托单位) 计量设施(委托单位) 环保审批机构 
2011年煤炭经营量(销售,万吨) 2010年煤炭经营量(销售,万吨) 
 县(区)审查部门意见   市审查部门意见     省审批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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