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教委基〔2012〕2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现就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中招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全市中招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规范化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中招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试评价工作

  (一)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 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和6月17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定于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举行。

  3.2012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12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8号)。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