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2〕96号)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打造独具青岛特色的“蓝色人才硅谷”,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拟于今年5月份,在上海、北京举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推介会在大力宣传青岛优质发展资源和良好人才政策的同时,将在国内外重要媒体发布一批青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现将征集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区域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民营、三资企业;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孵化器等各类用人单位,凡有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的,均可积极申报相关需求信息。
二、征集条件
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项目需求,应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和蓝色硅谷建设、推进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重点工作的实际需求。各用人单位申报并纳入本次推介活动的岗位信息要坚持高标准、体现高层次,要相对待遇优厚、真实有效,对岗位要求的描述应准确、具体,且能提供相对优越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应在相关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
2、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
3、每年在青岛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人选标准
1、高层次研究开发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金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国际或国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
3、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最好具备创业经验。
4、用人单位提供年薪一般不低于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