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
为加强系统行政执法车辆管理,有效指挥调度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行政执法车辆运行管理,有效指挥调度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工作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建设的意义
在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正确领导下,我局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和“五个更加”的理念,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积极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然而,新的市场监管执法形势和任务,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为严峻的挑战,实现行政执法车辆监管信息化、指挥调网络化、数据分析科学化,是工商部门服务全市经济科学发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需要,是促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必须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车辆GPS定位管理平台的建设,确保工商部门监管与执法更加科学有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实行责任归口管理制,明确职能,密切配合,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协同推进平台建设;实行层级分工管理制,理顺关系,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分(市)局、工商所工作能动性,构建高效的执法调度、监察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加强认识,强化落实,稳步推进平台建设。
(一)实行责任归口管理制。主要解决平台管理责任分工问题。全系统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监察室主要负责公务用车监察管理工作;公平交易局主要负责执法车辆调度指挥工作。
(二)实行层级分工管理制。主要解决平台运转模式问题。全系统实行市局、分(市)局、工商所三级联动, GPS执法车辆待命配合的运转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各层级分别负责本级所属车辆的运行管理、监察管理和调度指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