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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农机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法规政策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调研,争取省政府出台贯彻意见。争取省人大组织对《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实际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农业部制定的配套规章制度。探索并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制定相关办法和可行的操作措施。
  (二)着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力争取增加中央支持我省的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尽早印发年度实施方案,尽快部署实施。科学和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好我省的农机补贴目录,合理确定补贴额,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行业就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经济作物和园艺、畜牧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重点抓好机插秧和稻谷烘干薄弱环节,花生、马铃薯、甘蔗的收获;重点区域主要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丘陵山区;重点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规模化养殖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培训班,加大购机补贴宣传力度。加大监管力度,请驻厅及驻各市、县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与省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查。进一步规范补贴经销商管理。继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切实做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作。积极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演示培训推广工作。组织举办全省区域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演示培训班。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培训班承办工作。认真按照原省长黄华华同志关于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调研报告的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我省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是抓好水稻育插秧和烘干薄弱环节。尤其要突出抓好40个产粮大县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以及农业部18个部级和40个省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在加强示范县指导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同时,抓好育秧新技术的推广,大力示范推广大棚育秧技术。
  (四)认真组织部署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召开全省 “农机促春耕”现场会。加强春耕、双夏、秋收冬种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工作督导,采集发布农机作业需求信息,向广大农机手和服务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积极推进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播、机耕、植保等领域扩展,不断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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