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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济南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整合优势资源,开展维权援助。充分发挥维权援助中心及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到县(市)区巡回宣讲《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举报投诉服务。充分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咨询以及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完善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对接,及时高效处理转接热线的咨询, 强化举报投诉案件的跟踪督办。

  (五)加强执法协作,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本系统跨地区的执法协作工作,加大市、县(市)区联合执法力度,对县区执法维权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执法信息互通、委托或协助送达和调查取证等全面协作;强化与商标、版权、公安、海关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之间的部门合作,通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专利执法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六)加强宣传报道。联合工商、版权、法院、海关等部门发布《2011年济南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专项行动和“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热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些典型案件、重大案件,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济南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的作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进度。市知识产权局对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三)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构建良好的保护服务条件、环境和氛围。

  四、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下旬-4月中旬)

  制定《2012年济南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闫循民局长为组长,张春利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任成员的济南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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