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京信息办发〔20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1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京办发〔2007〕23号),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2009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通知如下:
一、推进信贷、纳税、食品安全、建设、招标投标、土地管理、科研诚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水平
(一)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扩大信用消费,推进北京地区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中关村科技园区“信贷快车”试点规模,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市农委。)
(三)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五)完善本市建筑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监管机制,以京津冀地区市场一体化工作为基础,促进三地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建委。)
(六)完善国土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工作平台,加大对闲置土地、违法用地、土地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严重违约等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七)完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和全市统一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的失信惩戒作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八)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信用信息工作平台,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营造有利于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科委。)
(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在上市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中推进风险评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