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201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粤新出图〔2012〕46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省内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管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决定对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2011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的范围
凡持有我局2011年9月30日前核发的《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核验。
二、核验的主要内容
(一)出版物内容是否按照单位性质和业务分工范围出版,有无确定的经费来源、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有无刊载存在导向性、政治性错误的文章和图片。
(三)是否在规定位置标注“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字样,是否违规冠以“××报”、“××刊”、“××杂志”等字样。
(四)有无违反如下规定: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使用《登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合办”的形式进行出版印刷发行等活动;不得设立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或其他组织机构和分支机构。
(五)变更《登记证》各项目,是否履行了报批或备案手续。
(六)是否及时向省、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缴送出版物样本。
(七)有无违反《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其他规定。
三、核验须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登记表》1份
该表可在我局政务信息网首页“网上政务/最新通知或表格下载”栏下载,也可直接点击本通知的附件链下载,并按要求填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