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选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为了集思广益,完善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课题质量,市经济信息化委决定建立课题研究单位数据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有实力的课题研究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拟邀请有资质的研究单位进行申报,共同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与公开征选课题研究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征选范围。本次公开征选的课题研究单位,主要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国际组织,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
二、单位资质。课题研究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综合能力和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具有相关领域丰富的研究经验与成果,近三年完成省部级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不得少于3个,有获奖课题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研究队伍。研究单位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研究五年以上,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单位必须拥有专业的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研究的团队或者部门。
四、课题研究。申报单位必须熟悉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在研究过程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注重破解深层次问题,注重战略思维和系统性,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提供近年来对北京市相关研究的课题成果。
五、课题研究单位在课题执行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课题管理试行办法》。课题研究单位数据库将根据每年统筹课题完成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一旦发现课题研究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作为市经济信息化委课题研究单位。
六、其他说明:请相关处室做好推荐工作,组织相关研究单位人员积极申报。符合征选条件、有承担课题研究意向的单位,请于2012年4月5日前将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表提交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市经济信息化委收到申请之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于2012年4月底前公布入库课题研究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