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5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寒暑假的运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重视“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工作。要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每年寒暑假学生往返购票的协调工作,要建立健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优惠卡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二、各学校要按照铁路部门《预售学生团体票通知》要求,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学生集体购票的汇总、归纳和统计工作。
三、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并由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到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各校还按要求及时做好优惠卡识别器的升级工作。
四、请各学校于11月1日前将联系方式按附件2要求通过邮箱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学生票寒暑假集体购票联系电话:26192552
邮箱:1732534975@qq.com
市教委学生处联系电话:23145649;传真:23145650
邮箱:jwxsc2010@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略)
2.高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2
高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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