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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5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寒暑假的运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重视“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工作。要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每年寒暑假学生往返购票的协调工作,要建立健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优惠卡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二、各学校要按照铁路部门《预售学生团体票通知》要求,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学生集体购票的汇总、归纳和统计工作。

  三、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并由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到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各校还按要求及时做好优惠卡识别器的升级工作。

  四、请各学校于11月1日前将联系方式按附件2要求通过邮箱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学生票寒暑假集体购票联系电话:26192552

  邮箱:1732534975@qq.com

  市教委学生处联系电话:23145649;传真:23145650

  邮箱:jwxsc2010@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略)

  2.高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2
  高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统计表

院校名称: 邮编: 
院校地址: 
部门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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