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的决定
(津教委办〔2011〕55号)
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育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教委继续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11年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天津市优秀学生。经各区县教育局认真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选,委领导批准,决定命名天津一中王蕊等12名同学为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并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同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附件: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