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7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各科研院所,各成人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对30个“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79名“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全市负责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从事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先进集体30个)
普通高等教育
南开大学教务处
天津大学教务处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
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
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天津职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天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委处
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
天津体育学院教务处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教务处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教务部
研究生高等教育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