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府办〔2011〕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志烈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具体工作。
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运转协调。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监察局、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的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黄善武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计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资委、编办、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五象新区指挥部)、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督查室、政务办、信用办、驻京联络处、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展研究中心、世行办、政府参事室,市管国有控股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各金融、保险、证券、信托机构。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
黄菊如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口岸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投资促进局、市外事侨务办、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台办、供销社、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国际会展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工商局、工商联、科协、侨联、贸促会,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工作。
朱沫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市“中国水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延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糖业发展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铁建办、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