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和社会群体,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向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地区和敏感人群发放宣传手册;在各类媒体增加广告时段和版面,集中投放公益广告;通过在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手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每年要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成果。
8.做实教育培训。
把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作为宣传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采取聘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系统培训,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的政策解读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增强工作人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业务操作能力,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2)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等宣传材料,深入剖析非法集资的危害、特征、形式、识辨技巧。
(3)整合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水平。
2.宣传教育方式。
(1)在广西区内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站上开辟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专栏和主题,加强对非法集资处置的舆论引导。
(2)制作宣传小册子,设置宣传板报栏,深入到街道、社区和村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将宣传小册子发放到银行业、证券业营业网点。
3.宣传管理。
(1)将处置非法集资舆论引导与加强公众金融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理财意识。
(2)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督和查处,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3)协调统一重点案件宣传口径,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对网络媒体的引导和管理,及时封堵不良信息,警示网名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投资意识。
4.学习培训。
要按照“在处置中学习处置、在处置中完善处置”的工作要求,学干结合,认真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解运用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上来,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力度,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明确市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本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精心部署,密切协作,确保工作有效贯彻落实。
(三)严守纪律,严格把关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严格把关。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违反犯罪活动相关报道要严格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严禁因渲染炒作个案而产生负面效应。不确定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稿件要送有关部门审定。同时要加强对报刊、网站和广播电视的管理,避免有害信息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