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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自治区储备粮直补订单优质稻晚籼稻入库验收及使用工作的通知


  三、全面总结经验,扎实做好直补订单收购入库粮食检查验收工作

  各直补订单县区的验收小组,要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的工作经验,分析直补订单收购入库优质稻和晚籼稻在验收及使用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结合本县区实际,对照自治区有关直补订单工作的有关规定,扎扎实实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要深入基层粮所粮库,逐仓逐库地对入库的优质稻和晚籼稻进行验收,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整个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程序合法、三员对口、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各直补订单县区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全程参与验收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认真开展验收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面指出,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留后患,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如实反映情况,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四、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做好直补订单收购入库粮食验收检查的落实工作

  各直补订单县区粮食局要加强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企业的宣传发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优质稻和晚籼稻的入库与使用规定,积极配合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优质稻和晚籼稻入库后,要抓紧对有关的账、表、卡以及相关的材料和凭证,进行全面的整理造册和明细建档,如实反映优质稻和晚籼稻的收购入库与使用的详细情况。要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组织接受工作组的检查验收,切实纠正收购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为“三农”建设和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做好服务。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直补订单收购入库粮食验收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为加强对验收检查工作的领导,由市粮食局牵头成立市专项督查组,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有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市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储备粮直补订单优质稻晚籼稻入库验收及使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市专项督查组要根据各直补订单县区验收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收购企业的储粮库点,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确保整个验收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的人员安排和督查时间由市专项督查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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