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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2011年11月4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03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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