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政学院列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八、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开创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一)各级行政学院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水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坚持原则、敢抓善管,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反腐倡廉,做到清正廉洁。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突出科学管理、细化管理、优质管理,把行政学院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各级行政学院要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学员在学习培训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和行动相统一。要强化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夯实理论功底,丰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善于解答学员思想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科学探索无禁区,倡导崇尚真理、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三)行政学院要不断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要按照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深化行政学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改革,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管理高效、流程科学、资源共享,切实保障教学科研质量和综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加强图书馆(室)建设,提高图书馆(室)的数字化水平。上海行政学院图书馆要办成现代化的文献资料中心。要重视行政学院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学员勤奋学习、教职工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九、切实加强对行政学院领导,保障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