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扩大开放办学,不断提升行政学院办学水平和影响力
(一)行政学院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原则,积极利用国(境)外各种教学科研资源,拓展与国(境)外组织以及政府机构、行政院校、高等学校、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要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开展学术交流,选送学员到国(境)外培训和考察;聘请国(境)外学者和知名人士到学院讲学、考察、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合作培训;举办或者参加国际会议、论坛。
(二)行政学院要本着促进中外友好和让外国更好地了解中国、了解上海的原则,积极开展涉外培训。
(三)行政学院要将教学研究人员赴国(境)外进修、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经费,纳入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管理。
七、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努力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
(一)行政学院要根据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等制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公务员培训要求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队伍。
(二)行政学院队伍建设要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和学科领军人才。要制定实施学院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立足内部培养,进一步加大引进、交流力度,健全教师学习进修、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制度,不断提高教研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
(三)行政学院要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探索建立聘请离任(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担任特聘教授(讲师)的制度。要切实优化行政学院教师的来源结构,逐步形成层次较高、结构合理,覆盖高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和企业界,面向全国、统筹国内国外资源的社会师资库,并建立全市行政学院系统师资资源的共享制度。
(四)各级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为行政学院培养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要把行政学院急需的人才纳入本市紧缺人才队伍,大力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落实好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的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