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校、行政学院“二合一”的体制,要求加强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以贯彻落实《行政学院条例》为契机,坚持和完善与党校实行“两块牌子、一个办学实体”的体制,把深入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党校姓党原则的同时,强化行政学院意识,依法履行行政学院职责,注重体现行政学院的功能和特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各自特色,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党校工作和行政学院工作,推动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调融合发展。
二、把握行政学院的定位和职责,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一)行政学院要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科学研究特别是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学院工作的基本标准,把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放在首位,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行政学院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履行自身职责。要做好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的培训,承办好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拓展与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学院要着重提高学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判断形势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反腐倡廉的能力,使广大学员成为上海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骨干力量和领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