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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对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抓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辖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行认真部署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对职业中介机构年度审验和企业年检的形式,联合对辖区所有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与经营。

  3、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出重拳打击和清理非法职业中介,不留死角,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4、依法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严格审批,加大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力度。

  5、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针对非法职业中介隐蔽性强、流动性大、违反行政法规与刑事犯罪并存的特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与公安110联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二)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受理渠道,在职业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及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公布查处取缔“黑职介”的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接到举报投诉后,要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工作安排

  各区县要在专项行动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月8日至3月20日,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将配合国家、省联合调研检查组赴部分区县检查调研。各区县在2月27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的阶段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及统计报表(书面及电子版)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各单位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的表现,国家、省和市三部门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联合通报表扬。

  附件2:
  淄博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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