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清理整顿我区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
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道伟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德明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成 员:何春梅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林金文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普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温国权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 刚 自治区工信委总工程师
李国忠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梁宏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雷永达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董仕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谢 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洪 波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聂江武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赵汉臣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朱日荣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潘 东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韦志边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关守科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郭 鸿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吴秋波 广西证监局副局长
易细纯 广西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金融办、国资委、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广西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