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技能提升为重点,开展“百日集中培训”活动,学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闲暇的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和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争取在春风行动期间使1万名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三)以扶持引导创业为突破点,开展“千人创业计划”,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要专门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坚持人本服务的理念,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推行“一对一”创业指导和分类创业服务,并为其量身定制创业援助计划。继续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对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力争在春风行动期间,每区县为百名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服务。
(四)以资源库建设为抓手,开展“万户家庭大走访”活动,夯实工作基础,实现动态管理。依托县乡村工作平台,深入到辖区内每户家庭,了解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能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并应用数据采集与决策支持系统和居民身份证识别系统,将基本信息录入资源库,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真正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同时,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与失业管理,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团(工)委、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2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四个部门要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2012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管理,与工会、团(工)委、妇联组织间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对工会、团(工)委、妇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团(工)委和妇联组织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区县春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重点发挥县乡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性服务场所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春风卡”发放、求职和就业信息摸查和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政策落实等项工作。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将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要求的重要措施,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安排,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并要在春风行动进行中和结束后及时上报有关活动情况和工作做法。
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开展劳务对接;组织农村外出务工劳动者普遍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稳定其就业岗位;要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为农村外出务工遇到困难的劳动者提供生活帮扶和法律维权等服务。
团(工)委组织要深入火车站、城乡结合部等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了解未就业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舆情收集和宣传工作。要发动青企协会员企业和用工单位,在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举办专场招聘会,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就业机会。要依托“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未能就业的青年农民工通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创业经验。
妇联组织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女性农村劳动者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妇女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各地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家政服务机构、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贴息贷款、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