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2〕7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各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山东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786号)要求,为更好服务民生、促进就业,2012年全市将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系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淄博市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淄博市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淄博市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民生、促进就业”为主题,以十项专项活动为载体,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为重点,紧密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好一系列促进就业、服务就业、稳定就业活动,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二、专项活动内容
(一)全国性专项活动内容
1、“就业援助月”活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联合残联组织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突出“援助到人、服务到人、政策到人”的基本工作要求,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问题。
2、“春风行动”。2012年1月至3月,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人岗对接成功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3、“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012年5月下旬,联合教育部门、工会和工商联组织,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民营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平台。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2012年8月,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突出登记管理到位、跟踪服务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的总体要求,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