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优良品种示范园区建设。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改革,以县为单位,加快推进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园区规模带动、辐射推广、信息交流、科普教育等功能,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展示示范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作物优新品种覆盖面,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壮大龙头企业,提升竞争能力
(一)不断创新科研机制。积极引导和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力争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自觉承担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职责,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鼓励种子企业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快建设我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加强优良、特异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和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共享和转化平台,为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服务。
(二)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幅提高种子企业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市场准入门槛,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和调整企业布局。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积极引进区外大型优势种子企业,鼓励其与我区原(良)繁(种)场联营和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三)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大对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扶持力度,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择优支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重点开展玉米、硒砂瓜、蔬菜、向日葵等杂交作物新品种选育,促进种子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试验、种子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和粮食主产区,依托重点龙头种子企业,购置完善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支持建设若干个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引导和支持种子企业对现有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广种子丸粒化等精深加工技术,改进工艺方法,整体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示范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