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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铝业公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铝业公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与中国铝业公司战略合作的各项工作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铝业公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赵小平 自治区副主席

  刘小河 自治区主席助理

  成 员:李建功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袁进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宗信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王永耀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和山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刘 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冯志强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周 舒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吴洪相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曹志斌 自治区安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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