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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2012年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安排的意见

  (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
  系统梳理2011年以来签约项目,制定《2012年开封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安排,建立省、市、县(区)三级从项目洽谈、引进、签约、开工、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体系,实行招商引资项目总协调人制度,一个项目明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条龙服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级负责,跟踪推进,严格落实进度考核制、跟踪责任制、定期通报制。继续开展由市领导牵头负责推进的重大战略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重新选择10个左右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在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特色专业园区项目,由市领导牵头组成专门班子跟踪推进。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回访到每一个签约项目、每一个外来投资方,做到签约项目“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加强对项目落地情况的督查考核,将签约项目落地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对各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开放办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将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列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观摩活动,全年进行全市综合评价,对项目落地好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进行批评,确保已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七)拓展境外渠道,强化跟踪服务,推进利用外资工作持续发展
  一是开拓境外渠道招商。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参加省政府举办的赴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欧美等国家开展的境外招商活动,了解、收集境外企业的投资意向、贸易信息,将更多的境外企业“请进来”投资考察开封,提升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制度抓好跟踪服务。拟建立由商务、工商、国地税、外汇、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缩短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充分发挥外商投资投诉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对当前已批、待批项目的服务跟踪工作,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设立、审批、登记、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调整。开发区、五县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市内五区围绕文化、旅游、商业、服务业和城镇化发展,把世界500强、大财团、跨国公司作为主引进外资攻对象,重点引进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产业带动型、生态环保型和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八)培育基础,把握“四个方向”,推进全市外贸出口结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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