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是:
--自治区财政筹措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不低于3亿元,重点支持22所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和6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从秋季学期起扩大免学费范围,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遴选一批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试点工作。
--制定企业办学和校企合作鼓励政策,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首府南宁职教园区、工业基地柳州职教园区、北部湾(钦州、北海)职教园区、边界国门崇左职教园区等4个职教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制定职业院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2+3”学制中高职联合办学招生计划扩大至1.5万人,拓展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78万人和34万人以上,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组织培训职业学校教师1万人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主要措施
(一)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稳步推进以市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等职业教育实行自治区、设区市、县(市)三级办学管理体制,并遵循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调整为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若干行业部门主管;设区市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调整为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行业部门不再主管中等职业教育;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由教育部门主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组织制定。
(二)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合理配备教师队伍,按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着力培养培训和聘任一批“双师型”专业教师,鼓励各地出台促进“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政策。加强职业院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各职业院校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加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按资格标准要求构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制度,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探索中职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