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壮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推进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继续支持城市职教园区和市、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在中等职业教育层次,重点建设100所示范特色学校和200个实训基地;在高等职业教育层次,重点建设15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和100个左右实训基地。
(三)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专业规范化建设,对应千亿元产业调整更新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重点支持建设300个示范专业点;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和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岗位资格要求的对接,在职业院校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广泛组织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建立一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
(四)实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工程。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以设区市为主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推进职业教育产教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探索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试行“3+2”或“2+3”学制的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支持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的有效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向其他学校开放职业教育课程。继续推进广西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的职业教育改革项目。
(五)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模式培养专业课教师,开展骨干教师研修,聘请一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构建一支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造就一批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六)实施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落实区部共建试验区协议和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首府南宁职教园区、工业基地柳州职教园区、北部湾(钦州、北海)职教园区、边界国门崇左职教园区等职教园区建设,探索园区条件下职业教育集中办学模式。
(七)实施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工程。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所),在全区职业院校广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 “双证书”制度,使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两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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