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的通知
(桂政发〔201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
2007年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并召开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经过3年攻坚,我区职业教育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职业教育攻坚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提高我区职业教育首轮攻坚成果,深入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内涵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实施的能力,特制定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
一、充分认识深化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职业教育攻坚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没有“富民”就没有小康,实现“富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极大丰富文化生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更是民生改善的基础,只有民众充分就业,民生才能不断改善。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和民生改善的基础性工程,要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人口的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对就业和富民的贡献率。
(二)深化职业教育攻坚是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迫切要求。经济发展是“强桂”的基础,实现“强桂”就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和第一要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在西部开发崛起的前列,使我区成为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到十年要努力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实现经济发展新目标,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坚持科学发展,将经济发展方式由资源依赖型转变为环境友好型、人才和科技促进型,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做优产业质量。这迫切要求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上乘的产业一线技能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