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6、现职《聘任证书》复印件。
7、《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每年必须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每年36学时新闻专业的学习。
9、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送以上2--9项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将2--9项材料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同装入信封。信封外需注明姓名、申报资格、单位及材料目录。
(二)业绩材料
1、《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
2、能够反映或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水平的新闻作品、论文及著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高级记者、主任记者需提供:
(1)本人采写并见报(或播出)的消息、通讯、评论各3篇,图片3幅(摄影记者提供);
(2)任现职以来,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1部,或在省部级以上新闻专业报刊(在全国公开发行,但不含本报本刊)上发表的新闻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篇数要求:高级记者3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2篇)、主任记者2篇(均为新闻专业论文)。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刊物封面及论文正文复印件。
申报高级编辑、主任编辑需提供:
(1)本人编辑并见报(或播出)的消息、通讯(或报告文学)、评论、图片或文艺作品(副刊编辑提供)等各2篇;
(2)采写并见报(或播出)的新闻作品(体裁不限)2篇;
(3)任现职以来,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1 部,或在省部级以上新闻专业报刊(在全国公开发行,但不含本报本刊)发表的新闻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篇数要求:高级编辑3篇(新闻专业论文至少2篇)、主任编辑2篇(均为新闻专业论文)。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刊物封面及论文正文复印件。
以上业绩材料报送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将以上业绩材料同《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制作电子文本(文字材料制成WORD格式、已播出的节目制成DVD格式)交评委会办公室。
凡与他人合著(或编)的著作或论文,需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或编)部分的证明。使用化名的,要由出版单位出具证明。
三、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