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教园区建设创新市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全面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精神,决定对在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中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市予以表彰。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柳州市、钦州市、贺州市为“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教园区建设创新市”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全区各市要向受表彰的市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我区职业教育水平,为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