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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年检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缓验,并责成主管单位监督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处理。

  四、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程序

  北京地区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仍采用网上填报、审核,现场核验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年度核验数据:2012年2月1日-3月15日,请各报刊出版单位登陆我局网站(网址WWW.bjppb.gov.cn),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进入“报刊年检”。报刊出版单位认真填写年度核验数据,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打印《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交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核验换证:2012年2月15日-3月31日请各报刊出版单位到我局行政大厅办理年度核验手续,须携带以下文件:

  1、《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2、用A4纸打印的经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

  3、报纸出版单位2011年度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一套,期刊出版单位2011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一套;

  4、报刊出版单位社长、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2011年度工作总结一份。

  (三)中央单位主管的报纸、期刊由其主管部门集中到我局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市属报刊出版单位到我局办理年度核验手续。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上门服务,为报刊出版单位数量较多的主管部门集中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五、报纸、期刊年度核验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配合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以及2012年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请各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部署2011年度核验工作,确保在3月底前结束核验工作。

  各出版单位接通知后应认真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积极组织数据填报和资料准备工作,及时将年检材料送主办、主管部门审查。

  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核验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核实年检数据,检查整改情况,督促所辖报刊出版单位按时完成核验,确保北京市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按新闻出版总署要求的时间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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