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审核后的调查表,我们审核发现问题时将会同该部门协商解决。
(三)根据科技部统一安排,从今年起,将逐渐减少纸制报表和统计文件的发放,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将在“中国科技统计”网和北京市科委网站上载,网站以网页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供了工作文件。今年年报计算机系统中凡是填报各种分类代码的地方都提供了下拉菜单,可以比较方便填报;同时年报计算机系统提供了报表打印的功能,填报人员可采用计算机打印报表,不必再采用手工填报纸介质报表。但无论手填或机打报表都必须盖章后报出。
三、数据采集流程
为满足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国与地方科技活动发展状况的需要和科技部对全国汇总的时间要求,报表回收、审核工作应在2012年3月底结束。北京地区各项科技统计调查将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布置和培训(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
(二)基层填报(2012年1月至2月);
(三)北京地区报表回收、审核和汇总(2012年2月至3月)、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回收(2012年5月下旬);
(四)市科委参加全国审核和汇总(2012年4月中旬)。
四、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北京地区科技统计报表种类多、数量大、涉及范围广,为使审核、录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地区的汇总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1月30日-2月3日:请北京市各委、办、局和其它市级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市级经济实体研发机构报送;
2012年2月6日-10日:请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国家级经济实体、综合性行业协会报送;
2012年2月13日-3月7日:请有关部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科委、各高等院校、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包括国外和外省企业在京研发机构)报送。
(二)报送材料
1.各类调查表上报一式一份。需上报主管部门的由部门自定。
2.使用2011年度科技机构软件系统、国家级计划项目调查软件系统采集数据的单位,除交表以外需上报备份数据一套。
3.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盖有单位公章的未报原因说明)。
4.增报单位清单(机构核定单)。
5.其它有关说明材料。
(三)报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