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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湖北省畜牧强县(市、区)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4.养殖水平高。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养殖比重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创建生猪强县(市、区)的,创建期间新建万头以上猪场不少于3个;标准化养殖比重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创建期间新增养猪“150”、蛋鸡“153”、养牛“165”、养羊“1235”等家庭式标准化养殖模式500栋以上。
  5.科技含量高。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强,设施畜牧业广泛运用,粪污处理设施先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畜牧业对各种生产要素吸引能力强。畜牧业科技贡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本地农业平均水平。
  6.支撑体系强。有完整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执法监管机构纳入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县(市、区)级财政安排有专项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经费;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派驻人员工作和人头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乡村防疫员年人平工资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000元以上)。
  7.示范作用强。优势产业突出,具备现代畜牧产业特征和内涵,至少建成1个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畜牧业示范区。
  (二)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结合畜牧强县(市、区)创建,创建单位要依据各自区位、资源、产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确定和培育主导产业及特色产品,精心打造1-2个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使之成为融现代养殖体系、疫病防控体系、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于一体的高科技示范基地,其地域范围原则上半径不超过30公里。
  示范区规模要求:
  生猪示范区:标准化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
  蛋鸡示范区:全封闭式的标准化万只以上规模蛋鸡场蛋鸡存笼300万只以上;
  肉禽示范区:肉鸡20万只以上或肉鸭10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年出笼量1500万只以上;
  肉牛示范区: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年出栏量2万头以上;
  肉羊示范区:以乡镇为单位,100只以上规模养殖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奶牛示范区:奶牛存栏量2万头以上,100%实现标准化规模养殖(千头以上),100%参加DHI性能测定,平均单产7吨以上。
  示范区建设标准:
  1.现代高效养殖体系。一是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健全,示范区畜禽种源供应基本平衡,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畜禽养殖科技含量高,先进的生产设施和科技管理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各生产环节设施化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比例达90%,标准化比例70%以上;粪污处理率100%,粪污经科学处理后还田利用,种养结合成为示范区建设新亮点。三是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强,专业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高,产业汇聚资本能力强,畜牧业经济效益好,持续盈利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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