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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粤价函〔2012〕249号)


各高速公路公司,广州市物价局:
  根据《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粤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度我省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年审工作定于2012年3至5月进行,3月为各高速公路公司自审时间,4至5月为联合会审、反馈意见及年审总结时间。具体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在规定的自审时间内,对公司2011年度收费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认真填报本通知的4个附件(附件可从广东价格信息(http://www.gdpi.gov.cn)“下载中心”下载),每表填报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其中一份自留,一份连同本公司收费管理情况(含对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相关政策的意见)书面报告于2012年4月10日前寄送省物价局价格政策研究中心(广州市中山一路40号3楼)。附件电子版同时发至liujp88@126.com。
  三、为确保统计口径一致,财务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由其独立核算上级单位统一提供2011年度财务报表报送我局价格政策研究中心。
  四、拟于2012年5月下旬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高速公路公司对收费年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局价格政策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
  1.2011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年审表
  2.2011年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票据年审表
  3.2011年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年审情况表
  4.2011年度收费员证管理年审表

  附件1:
  2011年度高速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年审表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自报金额审定金额备注项        目金   额备      注
一、收支情况   (2)自有资金  
(一)收入总额   (3)其他资金(请注明来源)  
1.路桥收费收入   2.按投资主体性质划分  
2.其他收入   (1)国家投资  
3.营业外收入   (2)社会或私人投资  
4.投资收益   (3)外资  
5.补贴收入   (二)当年还贷情况  
(二)支出总额     1.本金  
1.主营业务成本     2.利息  
 其中:折旧   (三)截至2011年末已还贷款  
    工资及福利支出   1.已还本金  
2.主营业务税金   2.已还利息  
3.财务费用   (四)截至2011年末的贷款余额  
4.管理费用     1.本金  
 其中:折旧     2.利息  
    工资及福利支出   (五)截至2011年末累计收费总额  
5.营业外支出   (六)截至2011年末净利润总额  
6.其他支出   (七)其他资料  
(三)利润总额     1.收费批准文号  
(四)应交所得税     2.正式通车收费时间  
(五)净利润     3.经营年限  
二、补充资料     4.收费年限  
(一)路桥投资总额     5.日均车流量(辆)  
1.按投资来源划分     6.标准车公里收费标准(元)  
(1)以银行贷款的投资     7.公路总长度(公里)  
其中:当年银行贷款的投资     8.收费站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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