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处室分工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2〕280号)
机关各处室,省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2﹞8号)精神,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委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涉及我委的66项工作任务按照处室职责进行了分工,并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各处,请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处室分工
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2%以上。(产业协调处、基础产业处、区域处、经贸处、财金处、社会处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处室,其他有关处室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高技术处、产业协调处、新能源处负责)
(二)调整优化区域工业结构。
3、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增值园建设,加快实现化工产业高端化、能源建设大型化、载能工业特色化,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幅度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能源综合处、产业协调处会同煤电处、油气处、新能源处负责);加快陕南循环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和产业耦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不断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区域处负责、只明确一个处室的,其他有关处室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支持关中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协调处会同高技术处负责)
(三)严格行业准入政策。
4、强化节能评估审查,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环资处负责)
5、新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发电单机须30万千瓦以上,鼓励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并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设施,秦岭以北地区必须采用空冷技术。(煤电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