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省内电煤供应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省内电煤供应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2〕279号)


各有关产煤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省煤业化工集团、各发电企业、西安铁路局:
  为做好2012年全省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我委对全年陕西电网电力供需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在总结历年省内电煤生产、供应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2012年省内电煤供应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年电煤需求和电煤供应资源情况
  (一)陕西电网15户发电企业电煤需求总量。综合考虑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电力供应及电网输送能力等多种因素,预计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080亿千瓦时,增长10%;全省发电量1195亿千瓦时(按照省政府关于火电机组年运行小时数提高到5100小时的要求,外送电量需达到100亿千瓦时),增长17.80%,减去陕西电网内榆林地区机组发电量和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及榆林110千伏电网机组发电量等,陕西电网纳入到统一供应电煤的15户发电企业年发电量将超过800亿千瓦时,约需电煤4000万吨。考虑到热电厂冬季供热和适度增加库存等因素,全年共需组织供应电煤4300万吨,较上年计划增供450万吨,增长12%。
  (二)全省可供电煤资源情况。2011年全省原煤产量4.1亿吨,2012年按增长10%预计,年产量约4.5亿吨,但产能主要集中在陕北榆林,年产3.3亿吨(含神东公司0.9亿吨),关中地区除彬长、宝鸡麟北矿区外,其它矿区产能增加不大(黄陵矿业煤化工项目年内投产将减少可供电煤资源),黄陵以南的关中地区煤炭年产量1.2亿吨左右。
  二、对国有重点煤矿和各产煤市供应电煤的安排原则
  (一)省煤化集团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承担55%的供煤任务。按照陕西电网纳入统一供应电煤的15户发电企业年度需求电煤4300万吨计算,陕煤化集团所属(控股)煤矿应与各发电企业签订全年供应电煤合同2370万吨。由于关中地区电厂在建设时,已考虑就近供煤为主,多年来已与关中各煤矿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陕煤化集团今年供省内电煤仍应以关中各矿点为主,今后逐步增加陕北煤炭供应量。
  (二)其他各国有煤矿供省内电煤量不应低于上年,神东公司在陕企业也应承担起省内电煤供应责任。省司法厅所属煤矿供应省内电煤85万吨,柴家沟煤矿供省内电煤25万吨,车村煤矿供省内电煤5万吨;神东在陕煤炭生产企业供省内电煤100万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