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通知
(皖政秘〔2012〕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10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调整方案公布如下:
一、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12个)
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
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19个)
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六安市裕安区、寿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石台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其中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既是大别山片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11个)
亳州市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市颍泉区、界首市、太和县、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