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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2〕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12〕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切实做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饲料和养殖产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及我省“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地区:各地级市以上及顺德区。
  二、监测实施单位:各地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负责本年度饲料产品抽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半年、下半年的抽样任务;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负责饲料样品检测及总结分析工作,并将监测结果上报。
  三、监测时间:本年度监测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阶段,各地分别于2012年3月20日、8月10日前分两次把上半年和下半年抽取的样品送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检测。
  四、监测对象: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企业、养殖环节等;
  五、监测任务:各市监测抽取的样品数量详见附表。
  六、监测要求:
  (一)抽样要求
  1.按照《饲料 采样》(GB/T14699.1-2005)方法执行;
  2.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保证样品的来源明确;
  4.抽样人必须在现场认真填写抽样单,填写的信息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抽样单上共同签名,抽样人必须2人签名。抽样人员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3份,1份连同抽样单第三联交被检单位保存,并告之保存条件及相关事宜。其余2份样品送交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
  5.抽取的样品必须有标签,送样品时请把抽样单和标签一齐附上。请抽样人员在封样袋上根据抽样计划要求用油性笔注明“安全监测”、“违禁物”、“三聚氰胺”等字样,以便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区分样品;
  6.必须按方案附表计划中上半年、下半年的任务进行抽样;
  7.在养殖环节抽取的食槽饲料样品应进行冷冻保存。
  (二)检测要求:
  1.省兽医与饲料监察总所收到抽检样品后,样品接收员对所送样品进行感官检查,检查所抽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要求。在确定无误后收取样品,做好样品的编号、录入以及制样送样工作;
  2.对截止送样日期前一个星期仍未送样的,要及时催促抽样送样。对所抽样品不符合规定的,致函要求重新抽样。
  3.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对检验数据负责。
  4.对不合格的样品,向受检单位发送检验结果通知书,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落实留样样品复检工作。
  5.在完成所有检验及异议处理后,及时总结分析检测结果并分别于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上报。
  七、其它
  2012年抽检环节较复杂、品种较多、任务重,各市在抽样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联系,联系人:肖田安,电话:020-34291554。

  附表:
  1.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任务)
  2.2012年广东省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计划(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任务)
  3.2012年广东省养殖环节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计划(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任务)
  4.2012年广东省饲料质量安全预警监测计划

  附表1-1:
  2012年广东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上半年任务)

 种类

 

地区

生产企业的饲料

经营企业的饲料

养殖户

饲料原料

国产饲料行政许可产品

配合饲料(批)

浓缩饲料(批)

配合饲料(批)

浓缩饲料(批)

配合饲料(批)

浓缩饲料(批)

动物性饲料原料

植物性饲料原料

饲料料油

国产饲料添加剂(批)

国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

A氯化胆碱

B甜菜碱(批)

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羽毛粉、血粉 (批)

豆粕、玉米蛋白粉、小麦蛋白粉、DDGS、DDG、酵母蛋白(批)

饲料级混合油和其他饲料料油

广州市

3(畜禽料)

2(畜禽料)

1(水产料)

1(畜禽料)

2(畜禽料)

 

2

2

3

2

2

4A+2B

深圳市

2(畜禽料)

1(畜禽料)

2(畜禽料)

 

 

 

2

2

 

 

2

 

珠海市

2(水产料)

 

2(水产料)

 

 

 

 

 

 

 

 

 

惠州市

2(畜禽料)

2(畜禽料)

 

1(畜禽料)

1(畜禽料)

 

 

 

 

 

2

 

东莞市

3(畜禽料)

 

1(畜禽料)

2(畜禽料)

1(畜禽料)

 

1

1

2

2

2

 

中山市

2(畜禽料)

 

1(畜禽料)

 

1(畜禽料)

 

1

1

 

 

2

1B

江门市

2(水产料)

 

2(畜禽料)

 

1(畜禽料)

 

2

2

 

 

2

4A+1B

佛山市

2(畜禽料)

2(畜禽料)

1(畜禽料)

 

 

 

 

 

 

 

2

 

湛江市

2(水产料)

 

2(水产料)

 

 

 

1

1

1

 

 

 

茂名市

1(畜禽料)

 

2(水产料)

 

 

 

   1

   1

 

 

 

 

肇庆市

3(畜禽料)

 

2(畜禽料)

 

1(畜禽料)

 

1

1

 

 

2

2A+1B

清远市

2(畜禽料)

1(畜禽料)

 

 

 

 

 

 

 

 

 

 

云浮市

 

2(畜禽料)

2(畜禽料)

 

 

 

 

 

 

 

 

 

总数

24

10

18

4

7

 

11

  11

6

4

1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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