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二年以上。
(三)鉴定时间、人数
1、粮油保管员:理论知识考试均为4月14日上午9:00-11:00。实际操作考评分别为中级工4月14日下午、15日上午;高级工4月15日全天。鉴定计划:中级工120名;高级工60名。
2、粮油质量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均为4月28日上午9:00-11:00。实际操作考评4月26-27日全天。鉴定计划:初级工100名。
(四)鉴定机构
粮油保管员: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粮油质量检验员: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二、培训
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为主,结合生产一线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学以致用。培训采取自愿原则。
(一)培训工种、等级
1、粮油保管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二)培训内容
按照《粮食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进行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时间和地点
1、粮油保管员:中级工4月6日至4月13日,4月5日报到;高级工4月4日至4月13日,4月3日报到。地点: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C楼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工4月19日至4月25日,4月18日下午报到。地点:南京市下关区大马路60-1号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四)培训费用
培训和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报名
符合鉴定条件的,请向各市、县粮食局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时,请个人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不要盖市、县粮食局公章),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原粮油保管员和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注:相关材料原件由本人于参加鉴定时携带至鉴定机构审核)。各市粮食局汇总后,填写报名汇总表(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参加培训),于3月23日前,粮油保管员材料(寄)送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同时电子材料发至you6204@163.com(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16信箱,邮编:210003),联系人:奚晓明,电话:025-83494710、13951844578,传真:025-83494710;粮油质量检验员材料(寄)送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同时电子材料发至zljc@jsgrain.gov.cn(南京市下关区大马路60-1号,邮编:210011),联系人:许柳柳,电话:025-58822907转813,传真:025-58822137、18900668150。同时请将报名汇总表抄送省局人事处(省粮食集团直接上报),传真:025-89667076,电话:025-83429901。相关表格请从“江苏粮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