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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的通知


  (五)对接成果整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接成果的整理和建库工作,推进对接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的应用和共享。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各方对接内容,编制全市统一的对接目录,建设对接成果数据库,具体对接需求、产品、方案等经市信息化专家委确认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入库。对接成果依托对接平台向全市公开,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展和深化对接信息服务。

  市信息化专家委负责对接成果的审核把关工作,保障对接质量和成效,对对接内容和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相关对接单位及市经济信息化委。专家委意见将作为市经济信息化委推动对接成果应用及后续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对接成果利用

  (一)促成对接双方深度合作。

  通过对接可在政企间快速结成“对子”,需求方可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年度预算与企业方达成合作意向。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要做好对结“对子”单位的跟进服务,引导和帮助对接双方将对接内容有效升级为建设或服务项目。

  在推进项目形成和建设的同时,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信息化专家委要引导对接工作各方同步开展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并将对接工作与顶层设计有效衔接,做到标准先行、统筹推进。

  (二)快速形成可实施的建议项目。

  根据需求方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或市信息化专家委的建议,推进对接双方在对接基础上快速形成可实施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在项目评审时对经过对接程序的项目优先服务和保障。原则上,在具体项目方案完成前公开、公平参与对接的企业可参加后续招投标。

  (三)多种形式开展试点示范。

  根据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的特点,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试点示范。一是提供环境,企业投资先行先试;二是政府和行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在特定领域或方向上开展试点;三是对已经成型应用树立典型,组织示范推广;四是在我市有条件的智慧城市应用创新中心、展示中心等进行展示推介。

  (四)带动新兴产业集聚升级。

  通过广泛宣传,特别是发挥对接平台的网络优势,吸引优秀企业和产品落地北京,并根据企业特征引导不同产业项目在适合区(县)、园区聚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相关产业部门、金融机构与政企之间的对接,推动建设、运营和投资模式上的管理创新。遴选对接工作中发现的好技术、新产品、高端解决方案等在现有体验中心、基地等组织展示,并适时以组团形式支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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