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粮检(2012)7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第一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这根主线,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服务流通产业发展大局、保障粮食安全”为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新的方针,完善机制,真抓严管,努力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确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一、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确保调控基础安全可靠
根据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依据“在地原则”,对全省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各地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加强与当地中央和省属企业的协调配合,注重提高检查效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善于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粮食库存检查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粮食购销监管,贯彻落实保供稳价政策
认真落实2012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常态化组织对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收储库点及其延伸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协议内容,防止“转圈粮”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推进粮食流通执法,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