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2011年度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苏粮检〔2012〕8号)
各市粮食局、南京市商务局:
2011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粮食安全、服务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为已任,严格落实《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较好地开展了小麦真菌毒素排查、粮食库存检查、首次食用油库存检查、稳价保供检查、地储粮监管、夏秋粮收购市场监管、收购资格核查和原粮卫生监管等各项检查,有力地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依法管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无锡市粮食局、泰兴市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一年来,各地在做好日常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粮食流通监管内容,创新创优工作取得实效。南京、苏州以兵为本开展了军供粮油质量管理检查;无锡、常州、泰州加强对“放心粮油”企业检查;扬州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灌云县发挥商务平台优势,夯实粮食执法基础,壮大粮食执法队伍,大力开展粮食联合执法,2011年查处案件75件,有力维护了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为宣传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南京、无锡、苏州、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市通过新闻媒体积极报道相关工作,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管粮氛围。
根据《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创优考核办法(修订稿)》(苏粮检〔2011〕14号),经各市自评,省粮食局复核,现将全年量化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依据全年量化考核结果和各市推荐所辖县(市、区)级先进单位,决定对泰州等6个市和浦口区等19个县(市、区)粮食局(商务局)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市级和县级“2011年度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见附件2)。
2012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服务于推进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这个主题,以“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为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苏粮办〔2012〕7号)的要求,进一步创先争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新方式、新途径,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努力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管粮工作再上新的台阶。